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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专利变现看知识产权保护日前,新疆维阿堂制药有限公司用两项发明专利和22个注册商标做质押,向银行贷款5000万元。该企业也因此成为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,所获单笔金额最高的企业。(相关报道:知识产权质押 药企获5000万贷款) 还有一则新闻同样值得关注。5天前,新疆质监部门在配合开展全国质量月主题活动中提出,将曝光一批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案件,发布一批社会关注的质量信息。同时将组织企业发布《企业质量信用报告》,开展“企业质量诚信承诺”活动,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。 把两则看似关联度不高的新闻放在一起,能让我们产生怎样的联想呢? 用商标、著作、专利等知识产权贷款,已不是新闻。2013年,新疆西尔丹食品有限公司就曾利用“西尔丹”这个商标,贷款300万元,成为新疆首家利用商标贷款成功的企业。而今年,恰恰是自治区实施“质量强区”战略的第一年,也是推进“质量兴新”向“质量强区”转变的关键之年。不论是用无形的知识产权获得真金白银的贷款,还是运用强有力的手段推动质量建设,说到底,二者最根本的目的,都是为了提升经济主体的品质品牌效应。 1995年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明确提出,将专利权作为权利质押的客体,但直到如今,专利质押贷款的发放仍然寥寥,市场并没有自发把这件事情做大。没有“做大”,除了制度程序、机构设置、成本核算等因素外,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,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,对市场主体用知识产权做担保仍心存顾虑。而这个顾虑最直接的来源,就是对主体品质品牌效应的不信任,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知识产权保护还需进一步加强。 与之对应的是,现实中仍有不少企业投机取巧、偷奸耍滑,故意以次充好、以假乱真,甚至有些已经拥有了相当知名度的企业,却并不珍惜自己的品牌“羽毛”。不久前“海底捞”脏后厨以及多家五星级酒店不换床单等事件曝光,让人瞠目之余,也大大折损了这些企业的品牌形象,降低了品牌价值,在一定程度上也暴露个别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短视。 专利变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知识产权的价值,能够激发企业创新创造的内生动力。更重要的一点是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让企业敢于投入进行创新创造,免除被“抄袭”的后顾之忧。这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一环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离不开创新,创新亦是社会和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。 要让创新之动力得以持续,唯有从法律制度层面赋予创新成果更好的保护。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,依法制裁侵犯知识产权行为,不断提高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,努力营造有利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法治环境,激励和保障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技术创新,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高地,以创新带动供给质量的提升。 |